陵园烈士纪念建筑物字体保养项目询价文件

我单位拟实施陵园烈士纪念建筑物字体保养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在本市范围内,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参加投标的企业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有类似项目经验,并能提供成功案例。

5.具有文物保护资质的企业优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对位于陵园内主广场、纪念馆、南大门、烈士墓区、碑林、百龙碑等各处烈士纪念建筑物字体进行贴金、描金、脱漆、补漆上色等工作。

具体包括:

(1)南大门、纪念馆门头、主广场题词贴金和保养;

(2)纪念馆内题词、主广场碑文、无名烈士墓碑文、烈士墓区墓碑上色和保养;

(3)四号门、南大门等处铭牌上色和保养;

(4)碑林脱漆、补漆上色和保养;

(5)百龙碑清洁、上色和保养;

2.项目地点:上海市龙华西路180号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3.项目预算:25万元

4.服务要求:

(1)项目团队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在项目完成后一次性验收合格。

(2)报价人应提供施工计划(包括进场时间、工期计划等)以及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说明等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内容。

(3)报价人须在服务保障承诺书中承诺施工过程中对纪念建筑物本身不造成破坏和损伤;

5.工期要求:最晚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提交时间:2023年4月21日前

2.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报价人应按照项目内容自行进行报价,所有报价均含施工、调试、保修服务及相关税费等费用,不再产生额外费用。

(3)我单位可在预算范围内对项目需求增加、减少、变更,供应商需配合我单位调整相应工作内容及进度,并配合完成验收工作。

(4)本询价文件、报价单、与项目相应的资质证书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半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凭据、类似项目经验(成功案例)说明、施工计划、施工方案以及服务保障承诺书等,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3年4月21日前密封递交(龙华西路180号陈列部),一式五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联系人:周心怡  联系电话:64382775-860